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
香港九龍灣宏遠街1號「一號九龍」12樓1208室

最新消息


16/04/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4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8/03/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及也門的制裁
聯合國對利比亞及也門的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4年3月28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利比亞

《2024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 規例》

也門

《2024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 規例》
09/03/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3月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3/02/2024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4年2月23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3/02/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海地的制裁
《2024年聯合國制裁 (海地) (修訂) 規例》已於2024年2月23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1/02/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2月2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5/02/2024
對伊朗實施的金融制裁及旅行禁令限期屆滿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 2231 (2015) 號決議附件 B 第 6(c)、(d) 和 (e) 段所載的限制性措施(即金融制裁及旅行禁令)已停止生效。安理會已於其網站刪除針對伊朗的制裁名單(https://www.un.org/securitycouncil/zh/content/2231/2231-list),同時亦已更新其綜合制裁名單(https://www.un.org/securitycouncil/zh/content/un-sc-consolidated-list)。
08/02/2024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4年2月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8/02/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2月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2/02/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2月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9/01/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2024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4年1月19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11/01/2024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4年1月1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1/01/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1月1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8/01/2024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4年1月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6/01/2024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1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
2.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4年1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5/12/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2023年〈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3年12月15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09/12/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海地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海地)規例》第26條及第27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2月9日發佈。有關詳情,請參閱海地名單(第26條)海地名單(第27條)
30/11/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1月3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11/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爲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11月2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7/11/2023
由2023年12月27日起根據不同條例交付文件登記須符合的規定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下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屆時本處全新的「電子服務網站」提供的電子提交服務,將會取代本處的「註冊易」以及「香港政府一站通」現有的電子提交服務。

為配合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推出,公司註冊處處長(下稱「處長」)已行使不同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指明以電子形式或其他形式根據不同條例交付處長登記的文件須符合的規定。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 5 / 2023 號
16/11/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1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0/11/2023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及全新的「電子服務網站」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下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會取代現行資訊系統,支援本處主要業務運作,並透過新的單一網上綜合平台(即「電子服務網站」),為客戶提供24小時運作且便捷的電子查冊及文件提交服務。

本處現時透過網上查冊中心、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註冊易」及「CR交表易」流動應用程式提供的電子服務,會維持至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辦公時間結束為止。現行資訊系統服務的確實終止時間將於稍後公布。
 
01/11/2023
2023-24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23-24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內公布。
27/10/2023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3年10月27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 (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7/10/2023
在公司註冊處處長規管下的實體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
公司註冊處分兩個階段在公司註冊處處長規管下的實體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編配的商業登記號碼(即商業登記證號碼的首八位數字)會作為公司及實體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一階段已於2021年11月1日起在有限合夥基金實施。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實施,以涵蓋有限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實體。

就有關公司和實體而言,自 2023年 12月 27日起生效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的主要特點包括:
 
  • 商業登記號碼將會被採用為本處向公司和實體發出的「註冊證明書」或「更改名稱證明書」上的編號
  • 在交付本處的指明表格和文件中,將須要填報商業登記號碼,而非現有的公司註冊編號;及
  • 商業登記號碼將會作為本處各項服務中,用以搜尋及識別一間公司或實體的關鍵編號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 3 / 2023 號
26/10/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0月2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10/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海地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海地)規例》第26條及第27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0月22日發佈。有關詳情,請參閱海地名單(第26條)海地名單(第27條)
18/10/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0月1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9/09/2023
修訂指明表格及行政表格以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
公司註冊處分兩個階段在公司註冊處處長(下稱「處長」)規管下的實體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一階段已於2021年11月1日起在有限合夥基金實施。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實施,以涵蓋有限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實體。

為配合第二階段的實施,處長已修訂117款指明表格,以及行政表格「表格AD - 更正已登記文件內在排印或文書方面的錯誤」,由2023年12月27日起使用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 2 / 2023 號
29/09/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的制裁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3年9月29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8/08/2023
2023年客戶服務調查
公司註冊處現正進行客戶服務調查,向客戶蒐集意見,以助我們了解你們的需要,從而改善我們的服務。

現誠邀你點擊以下連結完成有關問卷:
2023年客戶服務調查

所有收集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

多謝你的參與和支持。
17/08/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8月1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7/07/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7月27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2/07/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7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3/06/2023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3年6月23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06/06/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6月6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6/06/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6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1/05/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5月3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5/05/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3年5月25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05/05/2023
有關「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指引 (2023年 6月) 」將於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就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提出的雜項及技術事宜的修訂,將於2023年6月1日起生效。據此,現行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指引」(下稱「指引」)已作出修訂。

將於2023年6月1日起生效的經修訂的指引可從本網站「 指引」一欄內下載。
28/04/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4月2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8/04/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4月2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1/03/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3年3月31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17/03/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3月17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7/03/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3月1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3/03/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海地、索馬里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刊憲

聯合國對海地制裁規例及聯合國對索馬里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3年3月3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海地

《聯合國制裁(海地)規例》

索馬里

《2023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修訂) 規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海地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2.    根據《聯合國制裁(海地)規例》第26條及第27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3月3日發佈。有關詳情,請參閱海地名單(第26條) 和海地名單(第27條)

3.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3月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4/02/2023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3年2月24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03/02/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2月3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3/02/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2月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0/01/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1月30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8/01/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月2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7/01/2023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3年1月17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7/01/2023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3年1月1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3/12/2022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2年12月23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中非共和國

《2022年〈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修訂) 規例》

馬里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修訂) 規例》
16/12/2022
《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刊憲
31/10/2022
2022-23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22-23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22年11月14日至16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中公布。
21/10/2022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2年10月21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14/10/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2年10月14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06/10/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及馬里的制裁
也門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及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0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下列的更新名單:

指明為受到與軍火有關的針對性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指明為受針對性財政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馬里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第15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0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0/09/2022
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於2022年10月1日生效
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於2022年10月1日生效。請注意,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藉此已更新網站內下列的資訊內容:

「指引 」: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指引
「常見問題 」: 會計專業人士
「資料小冊子」 :
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
批准成為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的最終擁有人/合夥人/董事,以及在獲批給牌照後申報詳情變更
28/09/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和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9月2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下列的更新名單:

指明為受到與軍火有關的針對性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指明為受到針對性財政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23/09/2022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南蘇丹及剛果民主共和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2年9月23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南蘇丹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 規例》

剛果民主共和國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 規例》
15/09/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9月1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9/08/2022
2022年客戶服務調查
2022年客戶服務調查
 
公司註冊處現正進行客戶服務調查,向客戶蒐集意見,以助我們了解你們的需要,從而改善我們的服務。
 
現誠邀你點擊以下連結完成有關問卷:
2022年客戶服務調查
 
所有收集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
 
多謝你的參與和支持。
27/07/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7月2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9/07/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7月1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8/07/2022
政府公布最新香港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報告
政府今日公布最新的香港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報告。詳情請參閱政府於2022年7月8日發出的新聞稿
04/07/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7月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4/06/2022
《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17/06/2022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2年6月17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31/05/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5月30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30/05/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5月2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7/05/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2年5月27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14/04/2022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及阿富汗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索馬里及阿富汗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2年4月14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索馬里

《2022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修訂) 規例》

阿富汗

《202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

《〈2012年聯合國制裁(阿富汗)規例〉(廢除) 規例》
14/04/2022
公司註冊處由2022年4月19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
公司註冊處由2022年4月19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並呼籲客戶繼續以電子方式交付文件登記及進行查冊。詳情請參閱於2022年4月14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04/04/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4月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4/04/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4月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9/03/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3月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8/03/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3月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4/03/2022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2年3月4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04/03/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3月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4/03/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3月4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3/03/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3月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02/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2月1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0/02/2022
公司註冊處延長關閉14樓辦公室
本處接獲外判公司通知,該公司一名派駐本處在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4樓公眾服務大堂工作的護衛員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本處於2月21日(星期一)將會繼續關閉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4樓的辦公室,直至另行通告。該辦公室因另一宗懷疑感染的個案已在2月18日關閉。

客戶可透過「註冊易」網站(www.eregistry.gov.hk)或「CR交表易」流動應用程式以電子方式交付文件及費用,亦可把文件及支票郵寄至本處,或放入本處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詢問處附近的文件投遞箱。

本處已要求同層所有職員接受病毒檢測,以及安排他們在家工作直至取得陰性檢測結果。本處為有關處所進行徹底清潔及消毒的工作亦已完成,並會與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保持緊密聯絡,以作出適當的跟進。
17/02/2022
公司註冊處於2022年2月18日關閉14樓辦公室
本處在2022年2月17日接獲通知,一名在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工作的職員懷疑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本處將於2月18日(星期五)關閉14樓的辦公室,並於2月21日(星期一)重開。

客戶可透過「註冊易」網站(www.eregistry.gov.hk)或「CR交表易」流動應用程式以電子方式交付文件及費用,亦可把文件及支票郵寄至本處,或放入本處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詢問處附近的文件投遞箱。

本處已要求同層所有職員接受病毒檢測,以及安排他們在家工作直至取得陰性檢測結果。本處為有關處所進行徹底清潔及消毒的工作亦已完成,並會與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保持緊密聯絡,以作出適當的跟進。
11/02/2022
公司註冊處由2月14日起調整服務安排
公司註冊處將由2022年2月14日起暫時關閉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直至另行通知。期間客戶可繼續透過每日24小時運作的網上查冊中心(www.icris.cr.gov.hk)進行查冊。本處的其他現行服務安排維持不變,包括繼續提供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
 
客戶亦可選擇繼續透過於「註冊易」網站(www.eregistry.gov.hk)和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的網站(www.tcsp.cr.gov.hk)享用電子文件登記服務。
 
詳情請參閱於2月1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31/01/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月2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6/01/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1月2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5/01/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月2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4/01/2022
公司註冊處由1月25日起調整櫃台服務時間
因應本地疫情最新發展及政府僱員特別上班安排,公司註冊處由1月25日將調整櫃台服務時間,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

公眾查冊中心則於星期一、三及五開放

本處於「註冊易」網站(www.eregistry.gov.hk)、網上查冊中心(www.icris.cr.gov.hk),以及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的網站(www.tcsp.cr.gov.hk)提供的電子文件登記及查冊服務不會受到影響。

詳情請參閱於1月24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9/01/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1月1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8/01/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月1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6/01/2022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2年1月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5/01/202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2年1月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1/1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制裁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2月3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2.  另外,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12月3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30/1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2月3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3/12/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12月2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2/1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中非共和國
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2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
2.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2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6/11/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11月26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2.   另外,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11月2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5/11/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1月2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1/11/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及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1月1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下列的更新名單:

指明為受到與軍火有關的針對性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指明為受到針對性財政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01/11/2021
2021-22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21-22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21年11月15日至17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中公布。
29/10/2021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及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南蘇丹及中非共和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1年10月29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南蘇丹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規例》 

中非共和國
 
《2021年〈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
26/10/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10月2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10/2021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1年10月21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4/09/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9月24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09/09/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9月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8/09/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9月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3/08/2021
2021年客戶服務調查
公司註冊處現正進行客戶服務調查,向客戶蒐集意見,以助我們了解你們的需要,從而改善本處的服務。
 
現誠邀你點擊以下連結完成有關問卷:
2021年客戶服務調查
 
所有收集的資料將會絕對保密。
 
多謝你的支持和參與。
09/07/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7月9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8/06/2021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1年6月25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5/06/2021
網上提交服務支援「智方便」
2021年6月25日起,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的網上提交服務將支援「智方便」。登記用戶如已開立「智方便」戶口,可透過本網站或「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上提交服務,並使用「填表通」及「數碼簽署」功能填寫及簽署表格。有關「智方便」的詳情,請瀏覽www.iamsmart.gov.hk
21/06/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6月1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8/06/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6月1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8/05/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5月28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30/04/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4月3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8/04/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4月7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7/04/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4月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7/04/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4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7/04/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及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4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下列的更新名單:
 
指明為受到與軍火有關的針對性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指明為受針對性財政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24/03/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3月2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4/03/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3月24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9/03/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蘇丹的制裁
根據《2013聯合國制裁(蘇丹)規例》第31條發布的有關人士的名單已更新,並於2021年3月9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4/03/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第30條及第31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3月4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下列的更新名單:
 
指明為受到與軍火有關的針對性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指明為受針對性財政制裁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
 
01/03/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2月2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1/03/2021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1年2月25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4/02/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2月2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3/0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2月2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02/2021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1年2月2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2/0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1年2月2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6/02/2021
公司註冊處由2021年2月18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
公司註冊處在繼續採取針對性措施減少社交接觸和實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由2021年2月18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詳情請參閱於2021年2月1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1/02/2021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的制裁
《2021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1年2月11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7/01/2021
公司註冊處由2021年1月28日起公共服務最新安排
公司註冊處由2021年1月28日起,除維持現時提供的櫃台服務外,將重新開放公眾查冊中心。詳情請參閱於2021年1月27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21/12/2020
接受以「轉數快」付款
2020年12月21日起,申請人和持牌人可於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繳費櫃枱以「轉數快」付款。請參閱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09/12/2020
公司註冊處公共服務最新安排
因應疫情最新情況及政府僱員特別工作安排,公司註冊處由2020年12月10日起除維持現時提供的有限度櫃台服務外,將暫時關閉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直至另行通知

公司註冊處將繼續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

詳情請參閱於12月9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01/12/2020
公司註冊處由12月2日起提供有限度公共服務
因應疫情最新情況及政府僱員特別工作安排,公司註冊處由12月2日起提供有限度的公共服務,直至另行通知

公司註冊處將在每個工作日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公眾查冊中心則於星期一、三及五開放

詳情請參閱於12月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3/11/2020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0年11月13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中非共和國
 
《2020年〈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

馬里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修訂)規例》
09/11/2020
2020-21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20-21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20年11月23日至25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中公布。
 
03/11/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11月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0/10/2020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0年10月23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09/10/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10月9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9/10/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10月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1/09/2020
公司註冊處由9月15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
公司註冊處在繼續實施社交距離和感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由9月15日起恢復正常服務,詳情請參閱於9月1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1/09/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9月1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1/09/2020
有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南蘇丹及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的修訂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南蘇丹制裁規例的修訂已於2020年9月11日在憲報刊登。有關修訂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剛果民主共和國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

南蘇丹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規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2.    另外,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9月1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08/2020
公司註冊處於8月24日起公共服務最新安排
公司註冊處由8月24日起,除維持現時於星期一至五提供的有限度櫃台服務外,將於星期一、三及五重新開放公眾查冊中心。詳情請參閱於8月2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21/08/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8月2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7/08/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8月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9/07/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7月2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9/07/2020
公司註冊處由7月20日起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
為大幅減少社區的人流和社交接觸,阻止2019新型冠状病毒病在社區傳播,公司註冊處由7月20日起將在每個工作日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直至另行通告。詳情請參閱於7月19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7/07/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7月17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7/07/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7月1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05/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5月2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2/05/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發布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5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5/05/2020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利比亞及也門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利比亞及也門的聯合國制裁規例已於2020年5月15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規例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中非共和國
 
《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
 
利比亞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
 
也門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也門)規例〉(修訂)規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2.    另外,根據《2020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5月15日發布。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名單
12/05/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5月1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9/04/2020
公司註冊處由5月4日起恢復正常服務
公司註冊處在繼續保持高度警覺和採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下,由5月4日起恢復正常服務,詳情請參閱於4月29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25/03/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3月2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5/03/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3月2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03/2020
公司註冊處由3月23日起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
為減低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在社區大規模爆發的風險,公司註冊處由3月23日起將在每周的每個工作日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詳情請參閱於3月22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20/03/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索馬里的制裁
2020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修訂)規例》已於2020年3月20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05/03/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3月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5/03/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3月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8/02/2020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聲明」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在2020年2月21日公布了「特別組織呼籲成員就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採取行動的聲明」(只有英文版本)及「受到加強監察的司法管轄區」(只有英文版本)。詳情請參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公開聲明」。
28/02/2020
公司註冊處由3月2日起恢復正常服務
公司註冊處在實施針對性措施減少社交接觸的前提下,由3月2日起恢復所有正常服務,詳情請參閱於2月28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26/02/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2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更新名單
 
2. 另外,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43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2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更新名單
26/02/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2月26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5/02/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2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02/2020
公司註冊處由2月24日起加強有限度櫃台服務
經檢視由2月3日開始實施的特別工作安排,公司註冊處由2月24日起將在每周的每個工作日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詳情請參閱於2月2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9/02/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2月19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9/02/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1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7/02/2020
公司註冊處由2月10日起每周隔天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
為了盡量減低新型冠狀病毒在社區擴散的風險,公司註冊處由2月10日起在每周的星期一、三及五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詳情請參閱於2月7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07/02/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第29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7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6/02/2020
客戶前往本處於金鐘道政府合署及一號九龍的辦公地點
為配合政府於1月31日宣布實施的政府部門特別上班安排,以盡量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由2月3日起本處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及"一號九龍"12樓的大堂只開放少數收款櫃台提供有限服務。客戶如非需要緊急服務,應避免前往本處的辦公地點。客戶如要交付文件,可以電子方式於e-Registry(www.eregistry.gov.hk)或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的網站(www.tcsp.cr.gov.hk) 交付。如要以印本交付文件,可以郵遞方式交付。
 
05/02/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2月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5/02/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2月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1/02/2020
公司註冊處由二月三日起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
為配合政府於一月三十一日宣布實施的政府部門特別上班安排,以盡量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公司註冊處二月三日起為市民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詳情請參閱於二月一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16/01/2020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20年1月16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6/01/2020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馬里、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第15條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1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更新名單
 
2. 另外,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20年1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更新名單
23/12/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馬里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第15條發布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12月23日發布。詳情請參閱有關名單
29/11/2019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中非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已於2019年11月29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規例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中非共和國
 
       《2019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修訂)規例》
 
      馬里
 
     《2019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 
06/11/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11月6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6/11/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11月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4/11/2019
2019-20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19-20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19年11月18日至20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中公布。
28/10/2019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2019年10月18日公布公開聲明及「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特別組織是一個跨政府組織,該組織制訂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在2019年10月18日公布了以下文件:

(1) 公開聲明 – 有關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下稱「朝鮮」) 及伊朗 (只有英文版本)
     (i) 朝鮮
  • 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未能處理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內的重大缺失,以及這情況對國際金融體系的健全性所構成的嚴重威脅,仍保持關注。此外,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有關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的非法活動及其資金籌集所構成的威脅,表示嚴重關注。
  • 特別組織重申2011年2月25日對其成員的呼籲,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勸喻其金融機構特別留意與朝鮮(包括朝鮮的公司、金融機構及代表該等公司及金融機構行事的人士)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ii) 伊朗
  • 特別組織在確認伊朗採納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法規的同時,就伊朗的行動計劃仍未完成,特別組織對此表示失望,並期望伊朗全面處理其餘下的問題,當中包括:(i)充分地將資助恐怖主義行為定為刑事罪;(ii)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iii)確保有足夠和可強制執行的客戶盡職審查制度;及(iv)確保金融機構核實電匯載有完整的匯款人及受益人的資料。
  • 特別組織繼續呼籲其成員及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繼續勸喻其金融機構對與來自伊朗的自然人及法人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採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措施(包括就擬進行交易的原因取得相關資料、就業務關係進行更嚴謹的監管:增加監控次數和時間及挑選需要進一步審查的交易模式),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2) 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只有英文版本)
  • 為了持續檢視有關遵從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情況,特別組織識別出12個存在策略性缺失問題的司法管轄區(巴哈馬、博茨瓦納、柬埔寨、加納、冰島、蒙古、巴基斯坦、巴拿馬、敘利亞、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島、也門及津巴布韋)
  • 特別組織促請其成員參考在2019年10月18日發出的「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只有英文版本)所提述的資料。該文件列出上述司法管轄區為解決其策略性缺失問題所提供的高層次政治承諾,當中包括(i)須確保能適時取得足夠、準確及最新的基本和實益擁有權的資料;(ii)須確保實施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有關的針對性金融制裁措施,不得延誤;(iii)須確立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的程序;及(iv)須改善客戶盡職審查及可疑交易舉報的規定等。
25/10/2019
有關聯合國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南蘇丹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南蘇丹規例已於2019年10月25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規例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剛果民主共和國

       《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

       南蘇丹 

       《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

受聯合國制裁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

2.    另外,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及《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10月25日發布。有關詳情,請參閱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名單南蘇丹的名單
14/10/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10月1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4/10/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10月1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0/09/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32條就有關人士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9月1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9/09/2019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香港的相互評估報告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發表了就香港進行的成員相互評估報告(只有英文版),讚揚香港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努力。整體而言,香港的制度獲評為合規而有效,令香港成為亞太區內第一個成功通過特別組織今輪審核的成員地區。
22/08/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8月2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1/08/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8月2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5/08/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8月1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5/08/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8月1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4/08/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8月1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4/08/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8月14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07/2019
香港成功通過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相互評估
香港已成為亞太區第一個在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成員相互評估中,被評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整體上合規的司法管轄區。政府已就此發布新聞公報
12/07/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也門的制裁
03/07/2019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2019年6月21日公布公開聲明及「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特別組織是一個跨政府組織,該組織制訂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在2019年6月21日公布了以下文件:

(1)  公開聲明 – 有關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下稱「朝鮮」)及伊朗(只有英文版本)
      (i) 朝鮮
  • 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未能處理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內的重大缺失,以及這情況對國際金融體系的健全性所構成的嚴重威脅,仍保持關注。此外,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有關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的非法活動及其資金籌集所構成的威脅,表示嚴重關注。
  • 特別組織重申2011年2月25日對其成員的呼籲,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勸喻其金融機構特別留意與朝鮮(包括朝鮮的公司、金融機構及代表該等公司及金融機構行事的人士)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ii) 伊朗
  • 特別組織在確認伊朗至今達至的進展(包括通過《打擊洗錢法案》的同時,就伊朗的行動計劃仍未完成,特別組織對此表示失望,並期望伊朗全面處理其餘下的問題,當中包括:(i) 充分地將資助恐怖主義行為定為刑事罪;(ii) 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iii) 確保有足夠和可強制執行的客戶盡職審查制度;及(iv) 確保金融機構核實電匯載有完整的匯款人及受益人的資料。
  • 特別組織繼續呼籲其成員及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繼續勸喻其金融機構對與來自伊朗的自然人及法人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採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措施(包括就擬進行交易的原因取得相關資料、就業務關係進行更嚴謹的監管:增加監控次數和時間及挑選需要進一步審查的交易模式),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2)  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只有英文版本)
  • 為了持續檢視有關遵從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情況,特別組織識別出12個司法管轄區(巴哈馬、博茨瓦納、柬埔寨、埃塞俄比亞、加納、巴基斯坦、巴拿馬、斯里蘭卡、敘利亞、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島、突尼斯及也門)。
  • 特別組織促請其成員參考在2019年6月21日發出的「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只有英文版本)所提述的資料。該文件列出有關司法管轄區為解決上述策略性缺失問題所提供的高層次的政治承諾,當中包括(i)須確保能適時取得足夠、準確及最新的基本和實益擁有權的資料;(ii)須確保實施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有關的針對性金融制裁措施,不得延誤;(iii)須確立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的程序;及(iv)須改善客戶盡職審查及可疑交易舉報的規定等。
26/06/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的制裁
根據《2018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第32條就有關人士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6月2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1/05/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中非共和國的制裁
《2019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該規例」)於2019年5月31日在憲報刊登並即日實施。該規例的詳情及根據該規例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可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名單
22/05/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5月2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2/05/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5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5/05/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5月1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5/05/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5月1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2/05/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5月2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2/05/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5月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30/04/2019
新增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的牌照規定」已新增兩條有關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的問題。詳情請參閱經更新的常見問題
23/04/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4月23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3/04/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4月2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8/04/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4月18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8/04/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4月18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6/04/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4月16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6/04/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4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8/04/2019
本網站推出新的「打撃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欄目
本網站推出了一個新的「打撃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欄目,提供有關香港打撃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全面資料,包括相關法例及刊物,例如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發出的聲明及指引、聯合國發出的制裁名單及公司註冊處發出的指引等。
01/04/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4月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1/04/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3月3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9/03/2019
有關聯合國對利比亞、索馬里及厄立特里亞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規例刊憲

      有關聯合國對利比亞、索馬里及厄立特里亞的制裁的聯合國制裁規例已於2019年3月29日在憲報刊登。有關規例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的憲報公告:
    
      利比亞

     《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

     《〈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廢除) 規例》
     
     索馬里

    《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

    《〈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廢除) 規例》

     厄立特里亞

    《〈聯合國制裁(厄立特里亞)規例〉(廢除) 規例》
  
受聯合國制裁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更新

2.     另外,根據《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及《2019年聯合國制裁(索馬里)規例》發布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3月2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利比亞的更新名單索馬里的更新名單
27/03/2019
就一宗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申請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人士被定罪
公司註冊處最近根據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N(1)條檢控一名人士,指其就一宗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申請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該名人士承認控罪,並已被法庭定罪。該個案的詳情載於「執法 / 檢控個案概要」一欄。
25/03/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3月25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5/03/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3月23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4/03/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3月14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4/03/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3月14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6/03/2019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公開聲明及「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特別組織是一個跨政府組織,該組織制訂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在2019年2月22日公布了以下文件:
 
(1)公開聲明–有關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下稱"朝鮮")及伊朗(只有英文版本)
   (i)朝鮮
  • 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未能處理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內的重大缺失,以及這情況對國際金融體系的健全性所構成的嚴重威脅,仍保持關注。此外,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有關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的非法活動及其資金籌集所構成的威脅,表示嚴重關注。

  • 特別組織重申2011年2月25日對其成員的呼籲,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勸喻其金融機構特別留意與朝鮮(包括朝鮮的公司、金融機構及代表該等公司及金融機構行事的人士)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ii)伊朗
  • 伊朗的行動計劃仍未完成,特別組織對此表示失望,並期望伊朗全面處理其餘下的問題,當中包括:(i) 充分地將資助恐怖主義行為定為刑事罪;(ii) 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iii) 確保有足夠和可強制執行的客戶盡職審查制度;及 (iv) 確保金融機構核實電匯載有完整的匯款人及受益人的資料。

  • 特別組織呼籲其成員及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繼續勸喻其金融機構對與來自伊朗的自然人及法人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採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措施(包括就擬進行交易的原因取得相關資料、就業務關係進行更嚴謹的監管:增加監控次數和時間及挑選需要進一步審查的交易模式),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2)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只有英文版本)
 
  • 為了持續檢視有關遵從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情況,特別組織識別出12個司法管轄區(巴哈馬、博茨瓦納、柬埔寨、埃塞俄比亞、加納、巴基斯坦、塞爾維亞、斯里蘭卡、敘利亞、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島、突尼斯及也門)

  • 特別組織促請其成員參考在2019年2月22日發出的「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只有英文版本)所提述的資料。該文件列出有關司法管轄區為解決上述策略性缺失問題所提供的高層次的政治承諾,當中包括(i)須確保能適時取得足夠、準確及最新的基本和實益擁有權的資料;(ii)須確保實施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有關的針對性金融制裁措施,不得延誤;(iii)須確立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的程序;及(iv)須改善客戶盡職審查及可疑交易舉報的規定等。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持牌人必須遵從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定。因此, 請注意特別組織在上述文件中所作出的關注及觀察。
01/03/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3月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01/03/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3月1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1/02/2019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申請人因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被定罪
公司註冊處最近根據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N(1)條檢控一名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申請人,指其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該名申請人承認控罪,已被定罪。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於2019年2月21日發出的通函
12/02/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2月1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11/02/2019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9年2月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1/02/2019
更新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
指明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設立的委員會指定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稱已更新,並於2019年1月31日於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號外公告
21/12/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馬里的制裁
《2018年聯合國制裁(剛果民主共和國)規例》(「該規例」)已於2018年12月21日在憲報刊登並即日實施。該規例的詳情及根據該規例第28條發布的個人及實體的名單,可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名單

另外,《2018年聯合國制裁(馬里)規例》亦已於2018年12月21日在憲報刊登並即日實施。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3/11/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及利比亞的制裁
根據《2018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第537章,附屬法例CC第32條發布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年11月22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另外,根據《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537 章,附屬法例AW)第38條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最新名單已於2018年11月23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20/11/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年11月20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12/11/2018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公布公開聲明及「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稱「特別組織」)(特別組織是一個跨政府組織,該組織制訂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在2018年10月19日公布了以下文件:
 
(1)公開聲明–有關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下稱"朝鮮")及伊朗(只有英文版本)
   (i)朝鮮
  • 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未能處理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內的重大缺失,以及這情況對國際金融體系的健全性所構成的嚴重威脅,仍保持關注。此外,特別組織對於朝鮮有關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的非法活動及其資金籌集所構成的威脅,表示嚴重關注。
  • 特別組織重申2011年2月25日對其成員的呼籲,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勸喻其金融機構特別留意與朝鮮(包括朝鮮的公司、金融機構及代表該等公司及金融機構行事的人士)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ii)伊朗
  • 伊朗的行動計劃仍有大部分尚未完成,特別組織對此表示失望,並期望伊朗全面處理其餘下的問題,當中包括:(i) 充分地將資助恐怖主義行為定為刑事罪;(ii) 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iii) 確保有足夠和可強制執行的客戶盡職審查制度;及 (iv) 確保金融機構核實電匯載有完整的匯款人及受益人的資料。
  • 特別組織呼籲其成員及促請所有司法管轄區繼續勸喻其金融機構對與來自伊朗的自然人及法人之間的業務關係及交易,採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措施(包括就擬進行交易的原因取得相關資料),因此本處現對你作出上述呼籲。詳情請參閱公開聲明
(2)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
  • 為了持續檢視有關遵從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情況,特別組織識別出11個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存在策略性缺失的司法管轄區(巴哈馬、博茨瓦納、埃塞俄比亞、加納、巴基斯坦、塞爾維亞、斯里蘭卡、敘利亞、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島、突尼斯及也門)。
  • 特別組織促請其成員參考在2018年10月19日發出的「有關全球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標準的改善情況」(只有英文版本)所提述的資料。該文件列出有關司法管轄區為解決上述策略性缺失問題所提供的高層次的政治承諾,當中包括(i)須確保能適時取得足夠、準確及最新的基本和實益擁有權的資料;(ii)須確保實施與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有關的針對性金融制裁措施,不得延誤;(iii)須確立識別及凍結恐怖分子資產的程序;及(iv)須改善客戶盡職審查及可疑交易舉報的規定等。
     
請注意特別組織在上述文件中所作出的關注及觀察。
09/11/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南蘇丹的制裁
根據《2018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第32條發布個人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11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5/11/2018
公司因無牌經營公司秘書業務被定
香港港森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第53F1)及(2)條,無牌經營公司秘書業務,被公司註冊處檢控。該公司於201810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處罰款共五萬元。此外,法院亦頒令取消該公司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的資格六個月。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已於
201831日生效。根據《打擊洗錢條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方可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任何人如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有關判決向所有人士發出強烈信息,提醒他們公司註冊處會嚴格執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
05/11/2018
2018-19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
公司註冊處即將舉行2018-19年度「最佳櫃檯職員選舉」,藉以鼓勵本處的櫃檯職員以禮待客和提高工作效率,並表揚有出色表現的櫃檯職員。在201811月19日至21日投票期間,歡迎到訪本處的客戶按參賽者的表現,投票選出最佳櫃檯職員。
 
比賽結果將於本年12月中公布。
16/10/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年10月16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05/10/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制裁
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25條就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定義而刊登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年10月5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4/09/2018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伊黎伊斯蘭國、基地組織及利比亞的制裁
《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該規例」)於2018年9月21日在憲報刊登並即日實施。該規例的詳情及根據該規例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可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名單

另外,根據《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537章,附屬法例AW)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最新名單已於2018年9月21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18/09/2018
根據《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537章,附屬法例AW)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最新名單刊憲
根據《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537章,附屬法例AW)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最新名單已於2018年9月14日在憲報刊登。詳情請參閱有關的憲報公告
10/08/2018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已更新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第31條刊登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已於2018年8月9日更新。有關詳情,請參閱更新名單
22/06/2018
《2018年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刊憲及實施
《2018年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修訂)規例》(「該《修訂規例》」)於2018年6月22日在憲報刊登並即日實施。詳情可參閱下列鏈結。

該《修訂規例》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25/cs220182225122.pdf

根據《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例》(「該《規例》」)第31條刊登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
http://www.cedb.gov.hk/citb/doc/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Centre_1.pdf

根據該《規例》第31條刊登有關船舶的名單
https://www.cedb.gov.hk/assets/resources/citb/policies/Centre_2_tc.pdf
20/06/2018
重要提示:現時經營業務的業內人士可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的過渡期即將屆滿
請注意:讓現時經營業務的業內人士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的120日過渡期將於2018年6月28日屆滿。

如任何業內人士現時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而仍未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須於2018年6月28日或之前(即過渡期結束前)申請牌照。

如沒有提出有關的牌照申請而於2018年6月28日之後繼續經營業務,根據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詳情請瀏覽 www.tcsp.cr.gov.hk或致電本處熱線 3142 2822。
15/06/2018
聯合國制裁相關規例指明的受制裁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名單刊憲
《2018年聯合國制裁(中非共和國)規例》(第537 章,附屬法例CA)及《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第537 章,附屬法例AW)指明為有關人士及有關實體的最新名單於2018年6月15日在憲報刊登。詳情可參閱下列的憲報公告。

中非共和國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24/cgn201822244161.pdf

利比亞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24/cgn201822244162.pdf
07/05/2018
公布《香港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評估報告》
01/03/2018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開始實施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今日開始實施。

在新發牌制度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並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方可在香港經營提供信託或公司服務的業務。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亦須遵從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所載有關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法例規定。

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可郵寄往或向在九龍灣的新辦事處「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提交,亦可在網上(www.tcsp.cr.gov.hk)提交。

有關詳情,請瀏覽本辦事處的網站(www.tcsp.cr.gov.hk)。

25/01/2018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將於2018年3月1日生效。

在新發牌制度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並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方可在香港經營提供信託或公司服務的業務。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須遵從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所載有關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法定規定。

新辦事處,即「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辦事處」,會即時開始運作以處理公眾查詢。

詳情請參閱 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1 / 2018號及瀏覽網站www.tcsp.cr.gov.hk

如對新規定有任何查詢,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專設熱線3142 2822,或電郵至enq@tcsp.cr.gov.hk查詢。